海大办字〔2008〕6号
关于“五一”、“五四”放假安排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现将2008年“五一”、“五四”放假调休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二、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认真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注意节水节电,加强防火、防盗措施。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防骗、防盗、避险意识和能力。学生离青必须严格请销假手续,做好宿舍安全防范,杜绝事故隐患。“五一”期间各单位不得以公费组织出游;准备组织出游的班级要坚持由教师带队,务必确保安全,事先提出申请并经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部)主管领导签字批准,送公安处备案。
三、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与稳定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奥运。
四、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值班表于4月30日前交党委校长办公室和公安处各一份)。发生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领导。
五、鉴于学校当前办学格局,为便于师生工作和学习,“五一”之后全校继续执行秋冬季作息时间,各单位应据此做好相应工作安排,并及时通知本单位师生员工。
六、值班安排
学校实行24小时总值班制度。
值 班 人:4月30日17:20—5月1日8:00(李国璋)
值班地点:党委校长办公室(行远楼433室);
值班电话:66782730。
各单位值班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党委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