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金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关于表彰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海大人字【2008】12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放奖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单位奖金
本科教学评估先进单位奖金的数额由学校研究确定,各单位按照“鼓励先进,表彰突出”的原则在学校下达的奖金总额内进行二次分配。并请于
二、先进个人奖金
本科教学评估先进个人奖金标准为1000元/人,由人事处直接通知财务处,在
三、以上奖金按照规定并入工薪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先进个人奖金并入6月份工资由财务处代扣个人所得税,单位奖金按照二次分配结果并入7月份工资由财务处代扣个人所得税。
人事处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