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教职工报考 2007 年度在职研究生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加强教职工的培养工作,全面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 现将教职工报考 2007 年度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我校在职教职工。
二、报考条件:
1. 申请校内在职攻读学位者,到入学时为止需来校工作满两年;申请校外在职攻读学位者,到提出申请时为止需来校工作满两年;
2. 若属于来校工作后在职获得学位者,需在校工作满两年方可提出攻读学位申请;
3. 获得学士学位直接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需来校工作满 6 年方可提出攻读学位申请;
4. 报考专业必须与所从事工作相近;若我校无此专业,可申请校外相关专业;
三、报考程序:
1 、本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报考研究生申请表》,并交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2 、各单位审核,并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推荐教职工报考研究生汇总表》。
3 、人事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审核小组,根据我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学部、各(院、系)、中心实际情况确定推荐人选,报学校审批。
四、报名时间:
请各单位于 9 月 30 日前将排序后的《推荐教职工报考研究生汇总表》(电子版)和《中国海洋大学报考研究生申请表》(书面)统一送交师资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 jjy@ouc.edu.cn , 请注明“在职攻读研究生汇总表”), 学校不受理个人申请。
五、其他:
1 、对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承担重要科研课题,有培养潜质的在职人员,优先考虑;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学校以上表彰的人员可优先推荐。
2 、报考院校原则上应为部(委)属重点院校或知名科研机构。
3 、各单位要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研究确定推荐人选,避免出现因在职攻读学位人数过多而影响工作的情况发生。
4 、目前,很多高校和科研单位每年不定期招考研究生,但我校每年只审批一次,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职工,以免贻误报考时间。
5 、学校审批结果当次有效;
6 、党政管理干部在校党委组织部报名。
附件:
1 、 《 中国海洋大学报考研究生申请表 》
2 、 《 中国海洋大学推荐教职工报考研究生汇总表 》
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
200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