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泰山学者岗位申报和特聘教授(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2006 年泰山学者岗位申报 和特聘 教授(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鲁组通字 [2006]18 号)精神,为做好泰山学者岗位申报 和特聘 教授(专家)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申报
(一)申报数额
按照通知要求我校申报泰山学者岗位不超过 7 个,每一学科原则上设置 1 个,一般在二级学科设置,已设岗的学科这次不再重复设置。
(二)申报条件: 见《关于做好 2006 年泰山学者岗位申报 和特聘 教授(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鲁组通字 [2006]18 号)和《“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施细则(试行)》。
(三)申报程序
岗位申报采取基层学术组织申请,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评议遴选,校学术委员会审定推荐。
(四)申报要求
各单位于 2006 年 6 月 20 日前 ,将《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申报表》(一式十份 A4 纸双面打印)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并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ggk@ouc.edu.cn 。
二、特聘教授(专家)选聘
泰山学者岗位确定后,学校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专家)。拟应聘人选向设岗单位提出申请,各设岗单位按照 1 ︰ 3 的比例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并于 9 月 25 日前 将《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专家)人选登记表》(一式十份 A4 纸双面打印)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 并同时将电子版发至ggk@ouc.edu.cn 。
“ 泰山学者 ” 建设工程的实施,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契机,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结合学校实际,把岗位申报与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建设结合起来,把人选招聘与学校创新学术团队建设结合起来,使我校泰山学者岗位申报和特聘教授(专家)遴选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香莲
联系电话: 0532-82031913 82032516
传真: 0532-82032517
电子信箱 : ggk@ouc.edu.cn
附件:
1 、 关于做好 2006 年泰山学者岗位申报和特聘教授(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鲁组通字 [2006]18 号);
2 、 “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施细则(试行) ;
3 、 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申报表 ;
4 、 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专家)人选登记表 。
5 、山东省高等学校首批“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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