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 2006-2007 学年度出国任教汉语教师的通知

 

关于选拔 2006-2007 学年度出国任教汉语教师的通知

 

全校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选拔 2006-2007 学年度国家公派出国长期任教汉语教师的通知》(汉办师 [2006]89 )文件要求, 2006-2007 学年度对外汉语教师选拔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文件精神,抓紧时间,认真组织有意愿的教师进行报名,切实做好候选人的选拔推荐工作,并于 4 月 24 日前将候选人相关材料送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 逾期不予受理 。详细请见附件一。

   须提供的相关书面材料包括:

   1. 《国家公派出国长期任教汉语教师申请表》

   2. 主要研究成果;

   3. 《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证书(高级)》复印件(不做必须要求);

   4. 《个人鉴定表》

   5. 专家或业务负责人推荐信一份。

   注: 请同时将《申请表》 与《单位鉴定表》 电子版 均 发送至 jjy@ouc.edu.cn (邮件名称请注明“汉语教师申请表”)。

 

 

   附件:

   1 、《关于选拔 2006-2007 学年度国家公派出国长期任教汉语教师的通知》(汉办师 [2006]89 );

   2 、《国家公派出国长期任教汉语教师申请表》

   3 、《国家公派出国长期任教汉语教师岗位一览表》

   4 、《个人鉴定表》

 

 

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

2006.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