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二○○六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海大人处字 [2006]6 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二○○六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及评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 :
1、总体要求 :考核工作依据已下发的《中国海洋大学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进行。考核是对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综合评价,是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调资的重要依据。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组织和动员工作,考核中要严格履行程序,防止以评代考,以票取人等简单化倾向;要本着寻找差距、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原则,对每一名工作人员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考核范围 :全校在职人员( 2006 年调入人员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应届毕业生参加考核但不确定等次。在站博士后按在职人员管理参加考核,不占本单位基数。副科级以上专职党政管理干部考核工作由组织部通知)。
3、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掌握在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 10 %以内, 15 人以下的单位最多不超过 15 %。 凡在年度考核中突破优秀等次比例的单位,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4、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定于 11 月份下旬至 12 月上旬。请各单位抓紧组织实施,于 12 月 20 日 前将考核汇总表及《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报人事处人事科。
二、评选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
1 、评选范围、名额和奖励办法 :
( 1 )优秀教师评选范围:聘任教师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 2 )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其他人员评选先进工作者。
( 3 )评选比例:一般掌握在参评人数的 5 %以内。
( 4 )奖励办法: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属荣誉奖励,其先进事迹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并作为今后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副科级以上专职党政管理干部的评优工作由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五。
2、评选办法和要求
( 1 )评选工作采取组织评议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由各党总支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评选名额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及名次,并填写《优秀教师呈批表》、《先进工作者呈批表》于 12 月 20 日 以前报人事处人事科。
评优工作由所在党总支统一组织评审推荐。
( 2 )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进行审核。
( 3 )学校研究后,通报表彰。
( 4 )评优工作要坚持标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保证质量。要通过评优达到互相促进、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中国海洋大学人事处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表:
1、汇总表
(1)、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2)、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审核备案统计表》
(3)、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登记表》
(4)、 《年度考核未定等次人员登记表》
(5)、 《年度考核未参加考核人员登记表》
2、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请用16K纸双面打印)
3、 《优秀教师呈批表》 (请用16K纸双面打印)
4、 《先进工作者呈批表》 (请用16K纸双面打印)
附件:
1、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学生,在教书育人工作中成绩优秀。
(2)、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治学态度严谨,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教学评估优良,积极参与教改项目及教学建设 ( 包括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 ) ,完成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3)、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完成或超额完成本人应承担的工作量。
(4)、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优秀或本年度贡献突出、考核优秀且上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
2、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与时俱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优秀。
(2)、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勤奋敬业,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3)、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完成或超额完成本人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4)、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优秀或本年度贡献突出、考核优秀且上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