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前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12-03 阅读: 3509 次 添加: 管理员 |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关心爱护党员,特别是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为继续做好党内关怀帮扶,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体现学校各级党组织对党员的关心与帮助,根据中组部和有关部门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前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建国前入党和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党员;因本人或家庭成员罹患重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慰问的党员。 二、慰问形式和标准 采取学校党委和二级党组织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建国前入党和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党员慰问金从学校党委管理的党费中列支;生活困难党员的慰问金从学校党委管理的党费和二级党组织管理的党费中按照1:1的比例列支。老党员慰问金标准为2000元/人,生活困难党员慰问金标准一般不低于1000元/人。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党组织凝聚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心坎上,让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2.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深入了解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情况。坚持领导带头、分级负责,在元旦、春节期间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听取他们的意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慰问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在春节前把慰问金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上。 3.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填写《2019年元旦、春节前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统计表》(其中需要走访慰问的离、退休党员全部由离退休党委上报),于2018年12月12日(周三)之前将书面名单加盖公章后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ouc.edu.cn。 (2)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于12月20日(周四)到党委组织部领取慰问金。 (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在春节前完成本单位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并及时将书面慰问金发放签字表加盖公章后报党委组织部,本单位走访慰问情况报告的电子版发送至zzb@ouc.edu.cn。 联系人:韩菲,联系电话:66786185。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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