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举办《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解读培训班

时间:2021-12-28浏览:1178

  


1224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文件精神,教育部、财政部对新修订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进行线上培训。中国海洋大学设分会场,总会计师王剑敏,财务处、科技处、文科处有关负责人,部分项目负责人、科研财务助理等参加培训。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华成刚主持会议,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副司长吕建平、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副司长谭方正、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副司长张国辉分别从不同角度介绍、解读了两办法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和政策考虑及下一步工作要求等内容。

吕建平介绍了两办法修订的三个背景和三个原则,指出为持续支持高校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32号文件落实落地,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及时修订了两办法;对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和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及考虑进行重点讲解,并要求高校及时清理修改相关规定,做好政策解读和培训,压实主体责任。

谭方正对《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领学,逐条讲解办法的具体内容,指出办法的修订十分必要十分及时,是用足用好国办32号文等中央精神的具体体现,将对激发科研活力、为创新“松绑”发挥重要作用;从加强政策宣传学习,加快内部管理办法修订,做好新旧政策衔接三方面对高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张国辉从修订的主要内容等三方面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进行具体介绍,指出学校要深刻领会改革精神,加强科研工作的顶层设计,严格区分科研与创业、科研与创作、科研与改善办学条件等,确保业务费用于创新能力提升,并聚焦科学前沿探索和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强化有组织科研。

华成刚希望各高校在实际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注重统筹协调、协同,切实将本次政策培训精神和工作要求落实落细,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进一步提高高校科研水平,促进高等教育高水平发展。